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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gdalena 
地點:
台中
星期三, 一月 31, 2007 05:01  回覆

離去應是你最好的歸途!

並非鼓勵離婚~但這真的是一種宣示~告訴自己~愛情早已不再!告知對方從此恩斷義絕~昭告天下人生的所有權歸屬自己!

沒有離經叛道!用社會道德來規範人的感情~何其殘忍?有誰能規定誰一定要愛誰一輩子嗎?一張結婚證書就寫下今生的結局嗎?

離去是另一個人生的開始~
讓生活重新來過
圓年少未完成的夢想
生活不一定要幸福
因為幸福與否要對方配合
日子一定要過得快樂
因為快樂與否是自己決定

悲傷時放首音樂練練舞
忿怒時關起房門踩踩腳
時光流轉
有一天~~~~~
會有人突然告訴妳(你)!
妳越來越神采飛揚
那個時候
請妳別忘了告訴對方
因為~
我是個快樂又有自信的佛拉明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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