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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西班牙舞蹈協會 
地點:
文書組
星期二, 十一月 9, 2010 18:42  回覆

國際佛拉明哥在台北2010【攝影規定】

1.領有國際佛拉明哥在台北2010攝影證人員,始可攝影拍照,拍照時禁用閃光燈。

2.現場節目全程嚴禁錄影、錄音,請大家遵守,並互相通告邀請來的親朋好友。

3.如有拍照紀念需求者,請於會場外或從【與卡門共舞】節目開始,才開放拍照。

如有任何疑問 請與中華民國西班牙舞蹈協會文書組 Leona聯絡
聯絡信箱:iyachao@yahoo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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